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在流转税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消费税税率表2017,欢迎大家查阅!
消费税税率表2017
2017年最新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 |
税目 | 税率 |
一、烟 | |
1.卷烟 | |
(1)甲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上(含70元)) | 5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 |
(2)乙类卷烟(调拨价70元(不含增值税)/条以下) | 3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 |
(3) 商业批发 | 11%(批发环节) |
2.雪茄烟 | 36%(生产环节) |
3.烟丝 | 30%(生产环节) |
二、酒及酒精 | |
1.白酒 | 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
2.黄酒 | 240元/吨 |
3.啤酒 | |
(1)甲类啤酒 | 250元/吨 |
(2)乙类啤酒 | 220元/吨 |
4.其他酒 | 10% |
5.酒精 | 5% |
三、化妆品 | 30% |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 |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 5% |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 10% |
五、鞭炮、焰火 | 15% |
六、成品油 | |
1.汽油 | |
(1)含铅汽油 | 1.52元/升 |
(2)无铅汽油 | 1.52元/升 |
2.柴油 | 1.20元/升 |
3.航空煤油 | 1.20元/升 |
4.石脑油 | 1.52元/升 |
5.溶剂油 | 1.52元/升 |
6.润滑油 | 1.52元/升 |
7.燃料油 | 1.20元/升 |
七、摩托车 | |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 | 3% |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以上的 | 10% |
八、小汽车 | |
1.乘用车 | |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 1% |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 | 3% |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 | 5% |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 | 9% |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 | 12% |
(6)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 | 25% |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 | 40% |
2.中轻型商用客车 | 5% |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 10% |
十、高档手表 | 20% |
十一、游艇 | 10% |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 5% |
十三、实木地板 | 5% |
十四、铅蓄电池 | 4%(2016年1月1日起实施) |
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 | 免征 |
十五、涂料 | 4% |
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 | 免征 |
2017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l-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