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死亡提取公积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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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佛山死亡提取公积金指南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佛山死亡提取公积金指南

办理条件

缴存职工死亡,法定继承人可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办理材料

①继承人人的身份证;

②《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

③住房公积金对账簿;

④继承公证书或法院裁判书;

⑤职工死亡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可为以下其中之一: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鉴定、火化机构的`火化证或公安机关的户口注销证明)

⑥继承人的银行帐户。

提取流程

1、申请。登陆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登陆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选择“提取划账续期”进行申报;

2、受理。通过数据查验,符合条件的予以申报;

3、审批。部门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予以通过的,审批办结;

4、领取结果。审批通过后,可在网上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