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佛山怎么提取公积金,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提取。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提取。
3、支付房租(租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提取。
4、支付房租(租赁普通住宅)提取。
5、无房提取。
6、退休提取。
7、出境定居提取。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取。
9、本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
10、缴存职工死亡提取。
提取材料
1、提取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提取人在本市内开设的任一银行账户。
2、《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佛山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提取申请表,用A4纸打印。
3、按下列分类提供资料(再次提取时不需要重复提供):
①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房产证、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可作参考凭据)。
②购买预售商品房:经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完税证可作参考凭据)。
③建造、翻建:土地证(房产证)、规划许可证(或建设许可证)、结算发票。
④大修自住房:房产证、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规划许可证(或建设许可证)、结算发票。
⑤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按①(或②或③或④)的分类所需的资料+借款合同。
⑥租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授权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房发票。
提取流程
1、申请。单位经办人到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五区任一服务大厅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窗口工作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当场办理审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或需补交的资料。
3、审查。窗口工作人员当场进行审批,出具《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不予通过的,说明不予办理的理由。
4、领取结果。窗口办结,申请人当场领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