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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
工作调动并户口迁出宁波大市人员
办理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北仑区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盖单位公章或财务印鉴章;
3、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籍迁移证明或迁入地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
5、调令单原件及复印件,提取金额为当前本息余额。
办理地址:
北仑明州路773号开发区商务大厦B座1楼公积金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
即时(支取日为区级机关工作日,下班前半小时止(7月份调整基数,不办理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