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学生会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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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如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有关学生会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有关学生会管理制度

学生会管理制度1

一、例会制度:

1、例会每周将召开一次,与会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会议由副主席主持,并负责点名;另外,综合部应专人负责会议记录。

2、例会内容为及时汇报近期工作情况、总结近期工作中的得失、点评内部成员近期工作表现,并制定下一步工作安排。

3、每次例会由综合部制定签到表,登记到会成员,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

4、会议期间,将所有所有通讯工具设置为无声,并保持会场秩序;每次会议由纪检部部长、副部长做纪律观察员,监督纪律。

5、例会时,与会成员应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有不明之处及时指出。

6、着装整洁,精神饱满,须佩戴工作证件。

7、保持会议室的安静和卫生,并于会后予以打扫。

二、监督、考核制度:

1、建档:

对于每一个加入校学生会的成员,均建立一份工作档案,对其工作履历加以登记,以确认其工作。

2、活动监督:

为了进一步强化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工作的严谨性、系统性,主席团成员将对各部门开展的各项活动进行监督和考评,具体考评由主席团负责实施。

(1)学校的每次活动,综合部将派出至少两名成员分别做出客观详尽的活动记录,其相关部门负责人必须将每次活动或任务安排情况详细记录,活动和任务结束后,负责人必须将完成情况加以记录,并及时向主席团上交总结并撰写写一份校园快讯。

(2)综合部将设专人对每次的活动记录统一存档。

(3)活动记录将作为学期考评时评价各部门工作情况的重要参考。

3、校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作标准:

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可独立组织并策划相关活动,对于没有工作业绩仅在本部挂名不做事者,将予以除名。每次活动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以身作则,要到活动中锻炼并且指导工作,要认真负责,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同时,还要对本部门的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与考核,要调动成员工作的积极性

三、责任制度:

1、校学生会的负责关系是:

2、校学生会的各项事务的解释权在主席团。

3、各部部长要负责统筹规划部内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各部部长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必须将学期计划、制度完善交到综合部。部内的每个成员有责任督促部长完成。在每项具体的工作和活动正式开始之前,都必须拟定详细的计划,工作和活动结束后,必须有详细的总结,及时写出校园快讯。

四、请假及考勤制度:

1、请假制度:

(1)事前填写请假条,事后不得补写假条。

(2)所有成员请假条均由副主席审批。

(3)因公事请假需由副主席签名,不记入考勤。

(4)迟到、早退、请假累计达三次者,记一次旷勤。

(5)成员每旷勤3次者给予一次处分。

2、考勤制度:

(1)校学生会的各项会议与活动,全体成员必须按时准时参加,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有特殊情况必须向部长递交请假条,以待批准,未经批准,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记1次旷勤。

(2)在校学生会的工作与活动中,成员必须自觉佩戴工作证件,以代表成员身份,不佩戴者记一次旷勤。

五、校学生会干部的任免制度:

1、主席、副主席有权任免副部长以及副部长以下级成员。

2、主席团全体成员有权任免部长及部长以下级人员,有权给予不合格成员予以解聘。

3、校学生会成员禁止做的事项:

(1)工作不认真,搞形式主义,敷衍了事;

(2)不遵守校学生会制度、行为散漫、无组织性、无纪律性;

(3)不服从校学生会安排,搞个人主义;

(4)有意破坏校园公共设施;

(5)在公共场所打架、滋生是非;

4、校学生会内部处分形式:

5、校学生会成员均有权监督、建议其他成员。

学生会管理制度2

一、会议的召集和周期:

1、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必须在每学期期初和期末各召开一次,平常至少每个月召开一次。

2、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决定召集,至少每半个月召开一次。

3、主席团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4、部长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不定期召开。

5、全体干部会议由常务委员会决定召集,至少每学期召开一次。

6、部门会议由部长(主任)决定召集,每学期至少二次。

二、会议的职权和内容

7、根据章程的授权,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行使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议事和决定权,审批长期性工作计划和总结、重大人事安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等。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超过全体委员五分之四以上出席的会议上,超过半数委员同意的议案成为委员会决议。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的内容由秘书处文秘办公室协助常务委员会统筹安排,也可以由委员在会议上动议。

8、常务委员会全体议内容为作出长期及短期工作计划和总结、决定全体委员会议等会议议程,重大事件决策等。

9、主席团会议内容为讨论、布置学生会系统协调开展的工作,交流各系的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0、部长会议内容为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各部门汇报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11、全体干部会议的内容为学期或学年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和传达重大信息等。

12、部门会议的内容为本部门工作动员和总结,通报工作动态,布置工作任务,交流工作经验和信息等。

三、会务工作及主持:

14、会务工作包括场地安排、通知发送、议程安排、内容记录等,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部长会议、全体干部会议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主席团会议的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部门会议会务工作由各部门自行完成。

15、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主席团会议、全体干部会议、部长会议由主席或由主席委托的干部主持,部门会议由部长主持,委员会分工确定以前的委员会全体委员会议由指导老师主持。

四、会议秩序要求:

16、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应做好会前准备,按时到会,维护会场秩序,按会议议程参加会议。会议出席或列席的人员的请假须经会议召集机构或个人批准。会议考勤的评定,由办公室负责。

17、主持人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引导会议按照议程进行,维持会场秩序。

18、会务工作部门应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为会议提供良好的后勤服务。

五、其他说明

19、学生会常委会对本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20、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学生会管理制度3

一、日常工作纪律制度

1、部长例会上各部门必须作出上阶段的工作总结,并提交下阶段活动的计划和具体方案;

2、各部长的工作服从学生会决定,有情况应及时向上一级汇报,各部长还在负责本部门与其他部门的协调工作;

3、部级以上干部对必须参加的活动应积极参加,无故推拖的将根据本章有关规定处理;

4、各干部应及时按质按量完成本职任务,不能完成者应尽快主动向上级说明和阐述原因,无故不进行工作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撤职等处分;

5、各部门每次组织活动前向主席团提交活动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活动,活动结束后交活动报表于办公室存档;

6、各大型活动,各部门应服从主席团任务分配,并与其他部门协调合作。

二、会议纪律制度

1、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主席例会、部长例会,实行会议制度;

2、学生会每两周召开一次部长级例会,时间暂定,地点暂定。会议由主席主持,会上各部须汇报工作情况,研究各项议程,由办公室负责对有关资料的收集、记录和整理;

3、学生会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由主席作阶段性工作报告,讨论并制定下阶段学生会的工作计划及人事变动等决策事项;

4、各部会议可根据实际情况,由部长掌握,原则上每月不少于二次;

5、会议考勤

①、凡收到学生会会议活动通知,必须准时出席。

②、学生会成员无故缺席一次者提出口头警告;迟到累计五次或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实行强制性退会处理。

③、请假超过一学期所召开会议和所组织活动总数三分之一者,开除学生会并记入档案。

④、凡请假者,必须在活动或会议前将请假条交到本部部长,如确实事出突然,未能于会前请假,会后必须向本部部长补假,并说明原因,由本部部长作好记录并存档。部长(包括副部长)须向主席团请假,办公室做记录,干事须向本部部长请假。本部部长不在,由本部副部长代替。

⑤、凡学生会组织的活动,无特殊原因而缺席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⑥、开会者迟到15分钟,视其无故缺席。

三、经费及物品使用

1、学生会各部门使用经费时,均须向办公室提出申请。

2、经费申请的程序为:在活动前写出详尽的经费预算报告,报学生会办公室审批,经主席签字,报系上批准。

3、各项活动经费报销,须向学生会办公室提交有效的发票,付款单位一律写为“四川大学锦城学院电子系系学生分会”,发票背面要求注明经手人,并附详尽的开支说明。

4、各部以出钱款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节省开支;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不予报销。开支不要超出预算,超出部分须说明原因,经系上审批后方可报销。

5、系学生会主席团及办公室将定期对帐目进行核查。

四、干部任免制度

实行“民主弹劾干部制度”,部长有弹劾主席团的权利,干事有弹劾部长的权利,若有超过三分之二的部长或者干事弹劾,被弹劾人员自弹劾通过之日起职务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