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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医院设专职人员负责慢性病管理工作。
二、 根据医院普查、门诊检查结果,建立慢病统计学资料,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三、 为慢性病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实行规范管理,定期随访,并详细记录。
四、 有进行防治慢性病的宣传场所,如黑板、桌椅、录音机、电视等必备的宣教设备。
五、 针对不同人群定期举办慢病防治知识讲座;定期发放慢性病宣传材料。
六、 建立慢性病各项工作登记报告记录,并按要求统计上报。
七、 慢性病管理工作纳入各镇医院科室责任考核奖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