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范文集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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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感恩文化的传播,协议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就业协议书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就业协议书范文集锦6篇

就业协议书 篇1

就业协议书的注意事项

1.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复印件无效),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执一份。每一份就业协议书均有唯一编号对应,每位毕业生须对号使用本人就业协议书。毕业生领取“就业协议书”时须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签领名册》上签名,并牢记自己的“就业协议书”编号,由于个人原因造成“就业协议书”错用、混用、涂改的,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2.毕业生须维护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不得互借、复印、涂改、伪造。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及使用具体参见《广西大学20xx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意见》。

3、为了维护就业秩序及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的权益,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原则上不能办理解约手续;如属特殊原因要重新签约的,须于20xx年3月后按《广西大学毕业生违约处理暂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4、毕业生要妥善保管本人的就业协议书,如有遗失的,须于20xx年3月份后办理遗失补办手续。

5.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须及时将就业协议书交学院把签约信息录入教育厅就业管理系统,并由学院学工组审核签字后,将第一联(院校留存)就业协议书交由学院存档。请各学院收集本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于20xx年7月统一交到招生就业指导中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广西大学就业协议书使用流程说明

1.就业协议书签约流程

“接收毕业生方案”填写说明情况一:就业单位接收毕业生档案、户口情况二:就业单位不接收毕业生档案、户口,档案、户口托管在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一般情况),须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手续,取得人才服务机构同意。

情况三:就业单位不接收毕业生档案、户口,档案、户口托管在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且报到证开往人才服务机构(*少数城市有特殊要求,如:河北省人才中心、湖北省人才中心、浙江省人才中心、广东省人才服务局、浙江省等),须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手续,取得人才服务机构同意。特别提醒:档案转到广东南方人才市场、广西区人才市场、长沙市人才服务中心的,必须开具相关人才市场出具的调档函及档案接收人信息。

情况四:就业单位不接收毕业生档案、户口,档案、户口保管在毕业生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单位。

就业协议书 篇2

甲方(实习单位)名称:XXX

甲方联系地址:XXX

甲方联系电话: XXX

联系人:XXX

乙方(实习生)姓名:XXX

身份证号码:XXX

学生所在学校:XXX

年制XXX

专业XXX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XXX

联系方式:XXX

为推动学生实习(实践)活动的开展,明确各方的责任,保障各方的权益,现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各方就学生实习(实践)的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实习期限及留任承诺

实习时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实习结束,甲方优先录用乙方,经双方协商愿意达成正式劳动就业合同。

二、实习岗位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并结合乙方所学专业,对口安排乙方在本单位从事 工作。

三、实习管理

1、甲方提供实习场地,包括生产、研发或办公的场地及相关条件。

2、实习期间甲方提供乙方 等福利。

3、实习期间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乙方的日常管理,实习期满后,应对乙方的实习表现做出客观鉴定。

4、双方协商同意,实习期间甲方每月付给乙方 元(人民币)生活补贴;如果实习期内乙方不符合甲方的工作要求,甲方应在本协议期限的1/3时间内提出解除本“协议”。

5、实习期间乙方应遵守的规定:

(1)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管理规定;

(3)乙方应遵守甲方的操作规程,如有违反造成甲方财物损失,按甲方规定及相关法规处理。

对于不能遵守相关制度的学生,甲方有权提出解除《学生实习协议书》,但是应提前告诉乙方和说明原因,并及时通知乙方所在学校。

四、劳动保护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实习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3、甲方应按劳动法规定的作息时间安排乙方实习工作。

五、保密约定

在签订本协议时,甲乙双方应当同时签订《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系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知识产权

学生在实习期间开发的项目成果所有权属于企业。

七、协议终止与解除

1、协议期满自然终止;

2、实习期间乙方如违反协议第三条第五款规定,甲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对乙方做出警告、通报或单方即时解除协议,终止乙方在甲方的实习;

3、实习期间乙方在说明原因并取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与甲方解除协议。

八、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对于未能为企业保守商业机密的行为,企业根据《知识产权及保密协议》追究违反方的法律责任。

九、其它约定事项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经协商或调解不能解决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甲乙双方同意,选择乙方住所地,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本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十一、本协议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和乙方所在学校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业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一、为配合乙方毕业生之实习与就业需求,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推荐部份专业学生至甲方实习,为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而签订本协议书。

二、甲方同意接受乙方推荐的实习生共__________人,实习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具体人员名单及安排的实习岗位如附件《实习生一览表》。

三、实习期间,甲方安排乙方实习学生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并保证乙方实习生每周至少休息一天;若因工作需要需延长平常实习工作时间时,乙方的实习学生须接受甲方工作安排,但甲方事后须给予乙方实习生同等时间的补休或比照劳动法规定计发加班实习津贴。

四、甲方在毕业生实习期间,负责乙方实习生的工作安排、劳动安全、劳动纪律教育、考勤记录和必要的技术指导工作。乙方在此期间,应了解毕业生的实习情况,协助甲方对实习生的.管理和教育,如遇问题时,双方协商解决。

五、实习期间,甲方支付乙方毕业实习生的每月实习津贴标准(CNY)为:本科生_________元、专科生_________元,中专生____元,并为乙方实习生解决住宿事宜。

六、乙方实习学生来甲方实习期间可报销往返交通费一次。限火车、公共汽车、轮船之交通费用,若为单一交通工具在12小时以上时可报支相关之卧铺费用。

七、乙方实习学生应遵守甲方《职工管理规则》之劳动纪律、道德规范、行为规范、考勤管理的规定,以及其他生产管理规定,并爱护甲方之财产。乙方实习学生如出现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违法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八、在实习期中,甲方应为乙方实习学生提供工作上必要的劳动安全配备,乙方实习学生应遵守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及操作规程,若乙方实习生因违反规定操作而致自身受到安全、健康的伤害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协议:

1、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实习生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协议规定支付给乙方实习生实习津贴的。

十、在实习期间,若实习生需回校参加必要的考试时,乙方须提前一周与甲方协商后,由乙方统一安排返校,实习生不得擅自离开。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业协议书 篇4

根据《_________市企业下岗待工人员管理办法》和《_________市再就业服务中心管理规定》的有关精神,再就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甲方)和职工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协商,就乙方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接受管理达成以下协议:

一、本协议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下岗证》;

2.为乙方发放基本生活费;

3.为乙方代缴社会保险;

4.掌握了解乙方的求职情况,负责提供再就业服务、组织乙方参加职业指导、再就业训练、推荐就业机会,帮助乙方实现再就业;

5.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管理,直至解除本协议,并通知原单位解除其劳动合同;

6.负责处理协议期间乙方有关劳动、就业方面问题。

(二)乙方的权力和义务

1.凭《下岗证》领取基本生活费,享受甲方为其代缴的社会保险;

2.凭《下岗证》到就业服务机构免费参加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及再就业培训;

3.凭《下岗证》免费参加市、区县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举办的招聘洽谈会;

4.享受国家及本市规定的有关就业、培训优惠政策;

5.主动接受职业指导,积极参加职业介绍服务机构举办的招聘洽谈会。积极参加再就业培训,提高职业技能

6.遵守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每月定期向再就业服务中心报告自己求职情况;接受再就业服务中心的管理。

三、下岗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再就业服务中心可以提前解除本协议,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实现再就业的;

2.期满仍然未能实现再就业的;

3.自谋职业的;

4.由于个人原因,两次不接受再就业服务中心安置就业的;

5.两次不参加再就业服务中心为其组织的再就业培训;

6.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严重违反协议或再就业服务中心规章制度的;

7.在再就业服务中心期间,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判刑、劳教的;

四、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五、本协议书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企业再就业管理委员会监督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就业协议书 篇5

为维护广大毕业生的切身利益和学院声誉,维护就业协议书的严肃性,进一步规范我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管理工作,规范我院毕业生择业行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经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教育部统一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办理毕业生就业派遣手续的依据。本办法中所提及的就业协议书均指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格式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第二条 就业协议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书。

第二章 协议书的制作和发放

第三条 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制定,有唯一编号。

第四条 就业协议书的发放范围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专科毕业生。

第五条 就业协议书的发放部门是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就业协议书须加盖“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印章方为有效。

第六条 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正式签订就业协议书时,一律以原件为准,复印无效。

第七条 就业协议书一经发放务必妥善保管,谨防丢失。就业协议书原则上不予补办,如因特殊情况遗失者,补办程序如下:

1.如学生本人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就业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附件1),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所在书院初审后,上报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学院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告挂失,公示期一个月;公示期满学生到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2.如用人单位丢失的,学生本人与毕业班辅导员联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应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以及协议书丢失的书面情况说明(以上材料均需为原件,复印及传真件无效),领取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经毕业班辅导员核实情况,学生所在书院初审后,上报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学院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在新的就业协议书上填写用人单位名称后,发放给学生。

3.对于协议书丢失补办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遗失补发”字样;因个人原因造成协议书丢失而违约或被用人单位追究违约责任等其他相关后果的,丢失者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章 协议书的签订

第八条 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政策指导下的双向选择、自主择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须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础上,慎重抉择。

第九条 毕业生应如实填写就业协议书中的相关内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前,应详细阅读协议书上所列条款,如与用人单位有其它约定,应当符合就业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并以书面形式确定,标注在协议书“备注”栏内,其内容视为协议书的一部分。违背就业政策或要求学院在规定以外履行某些义务的,学院一律不予承认。

第十条 每名毕业生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以欺骗手段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任何形式就业协议书的,学生个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签约后毕业生应及时无误地将就业协议书送达用人单位。不送达用人单位,并以此为理由要求重新选择用人单位的,一律按违约处理;就业协议书未及时无误地送达用人单位,报到时用人单位拒绝接收的,所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自己承担。

第十二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后,在一周内将协议书(一份)上交学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对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手续和规定的予以办理,并列入学院毕业生就业计划。

第十三条 未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有效,超过择业期作废。择业期为两年。

第十四条 未取得毕业资格的毕业生使用协议书签订的就业协议无效。

第四章 就业协议书各协议方义务

第十五条 就业协议书一经签订,所规定各项权利和义务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十六条 学院监督毕业生履行就业协议,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用人单位按协议接收毕业生,并履行协议所签订的其他内容;毕业生应按协议规定就业,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

第五章 违约协议的处理

第十七条 各学生管理部门在开展就业指导工作中,要对毕业生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对毕业生违约问题进行核查、教育和引导,降低就业违约率。违约率是学院年度就业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十八条 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毕业生因特殊原因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解约手续。

第十九条 要求解约的毕业生,首先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单位签署解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新接收单位签署接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经学生所在书院初审,向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审批,学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续齐备”的原则进行审批,同时将相关纪录存入学生个人诚信档案。

对于以下情况原则上将不予审批:

1.无新签约单位或升学单位的学生要求解约;

2.学生第二次申请办理解约手续。

第二十条 未通过学院审批,学生擅自与原签约单位解约,不履行协议的,应当自行承担违约责任,学院将其《报到证》等相关就业材料发往原签约单位。

第二十一条 对于违约的毕业生,在其新领取协议书上加注“解约补发”字样。

第二十二条 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如有以下行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将不再为其发放就业协议书,亦不再负责推荐其就业:

1.求职过程中恶意竞争,对学院声誉和其他同学求职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2.与用人单位签约过程中,故意错误填写个人信息或不签字,并以此为理由要求解约的;

3.假称协议书丢失、损毁或其他理由试图骗领新协议书的。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学生。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学生事务发展部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原《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就业协议书〉管理办法》(院管〔20xx〕24号)同时废止。

附件:1.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

2.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

附件1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协议书遗失补办审批表

附件2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毕业生解约审批表

就业协议书 篇6

用人单位

培养单位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遵守的条款

第三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有权利了解对方的实际情况,被了解方应当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不得弄虚作假。

第四条 《就业协议书》如增加其他约定条款,约定条款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声誉及合法权益。

第五条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对就业协议的成立,有其他约定的,须在就业协议书中注明。例如:用人单位进人需要经人事主管部门核准的,应当在协议书中约定,核准后就业协议成立。

第六条 本协议经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经学校鉴证登记后作为签发报到的依据。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毕业后、用人单位、毕业后所在学院和学校各一份。

双方协议的主要条款

第一条 本《就业协议书》适用于参加初次就业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研究生、本专科毕业生;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部队以及依照中国法律核准登记的外因公司、分支机构。

第二条 签订本就业协议应当遵守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 主管部门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及电话 单位性质

档案接收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详细地址

毕业生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学院 专业 政治面貌

学位类别 学历 培养方式

生源地 婚姻状况

联系方式

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毕业生工作的地点:

第二条 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是:

第三条 毕业生户口迁入地地址:

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的劳动报酬是: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初次服务的期限是: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是否签订: 合同。

本协议是否需要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后成立

双方商定按下列步骤解决争议:

一、对本协议产生纠纷和争议的,协商解决。

二、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政府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申请调解。

三、调解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 。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额最高不超过20xx元。违约方应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签字盖章后方可解除协议。

其他约定:

毕业生意见: 用人单位意见:

签字: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