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清明节放假通知(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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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气在时间和天气物侯特点上为清明节俗的形成提供了重要条件,该节气被看作清明节的源流之一。以下是本站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学校清明节放假通知,欢迎借鉴参考。

学校清明节放假通知(参考)

第1篇:学校清明节放假通知

各部门(班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清明节 4月2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5天。 3月31日(周六)、4月1日(周日)、4月7日(周六)和4月日(周日)上课。

4月1日(周日)小学、初中学生按平时周五时间离校,高中学生按平时周六时间离校;4月6日(周五)学生按平时周日时间返校,下午小学、初一、初二拓展培训照常进行。

清明节放假调休期间,初三、高一、高二4月5日、6日自习辅导2天,高三4月2日、3日、5日和6日自习辅导4天。

3月26日至4月1日按周一至周四、周三、周四、周五课表上课;

4月7日至4月13日按周一、周二、周一至周五课表上课。

请各部门根据学校安排,提前做好准备,确保工作有序;并请班主任利用家校互联、短信平台等方式将清明节放假通知告知家长,学校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特此通知。

  校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

第2篇:学校清明节放假通知

各乡镇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根据《关于印发〈沂南县2010--2011学年度全日制中小学校历〉的通知》(沂教发〔2010〕85号)和县政府办公室有关通知要求,经研究,现就2011年清明节全县中小学校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4月3日至5日放假,4月2日(星期六)正常上课。

二、相关要求

1、严格遵守放假规定。各学校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安排好放假工作,假期期间一律不再组织学生上课。

2、加强传统文化教育。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祖国传统节日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全县各中小学校要以此为契机,切实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充分利用节日去感受、了解祖国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汲取营养,提升素质,锻造品质,弘扬民族精神。

3、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各学校要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扎实做好假期安全工作。要加强假日期间的值班保卫,安排好专门人员,由学校负责人轮流带班,确保假期校园安全。清明节期间正值旅游高峰,在放假前,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不要单独外出游玩,不要携带火种到林木茂密的地方游玩,尤其不要到危险的地方游玩,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凡是组织开展扫墓等活动的学校,更要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

  二○一七年三月三十日

第3篇:学校清明节放假通知

校属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45号),现将学校清明节放假事宜安排如下:

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上班。

请各单位、部门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将值班表于4月1日前报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学校办公室值班地点在8#楼301办公室,电话2757990、2973715。保卫处值班地点在8#楼一楼报警室,电话2972751、2972701。值班时间为8:30~11:30、15:00~17:30。节日期间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师生平安过节。

调课安排详见教务处通知;第六周不召开中干例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