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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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扬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指南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扬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办理指南

一、办理条件

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工作至退休前)。

注意:扬州市区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社保的人员,需要注意只有邗江区和江都区有户籍要求(要求参保人员的`户籍所在地为这两个区)。如需在扬州市外参加社保,需要咨询当地社保局工作人员有没有户籍限制(小编电话咨询过宝应社保局,工作人员告诉我宝应也是有户籍要求的)。

二、政策依据

1、《江苏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条例》;

2、《江苏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省政府36号令);

3、《扬州市市区城镇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暂行办法》(扬府办发[2003]103号)。

三、办理材料

1、身份证;

2、社会保障卡。

四、缴费标准

扬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按16842元执行,缴费基数下限按3368元执行,缴纳费用为基数的20%;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3368元执行,缴纳费用为基数的10%。

市区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每月最低缴费金额合计为1010.4元(其中:养老673.6元,医保336.8元)

五、办理流程

申请人填写《扬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医保登记表》个人基本情况和选择参保险种;本人携带身份证、《扬州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医保登记表》到税务部门办理申报缴费手续。。

六、办理地点

市社保中心:淮海路108号;

邗江区:新城西路178号;

江都区:江都区浦江路85号。

七、联系电话

市社保中心:80978656;

邗江区:80981806;

江都区:80805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