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无锡公积金出台的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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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条件:

关于江苏无锡公积金出台的新政

在无锡市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无锡市户籍职工,在无锡市购买自住住房时,持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可向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在无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如在异地购房,中心也将配合出具相关“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便职工异地使用公积金贷款。

申请条件:

1、借款申请人须在申请贷款时点前六个月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并且自申请贷款时点前两年不欠缴(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所购本市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能提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贷款记录且已还清(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贷款记录)。

办理流程:

1、贷款咨询。借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网点咨询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办理条件及所需材料等。

2、开具证明。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申请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以下简称缴存证明)。

3、受理核查。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支机构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需要核查的,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向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情况。

4、审批贷款。按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审批程序办理。

5、返还回执。公积金异地贷款发放后,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分支机构应通知借款人前往指定窗口签收缴存证明回执,由借款人提交至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

所需材料:

缴存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如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则均需提供该证明。)

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规定提供的资料。

贷款额度:

公积金异地贷款额度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缴存余额的10倍计算确定,并且同时符合我市最低首付款及最高贷款额度的规定。

符合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其配偶为现役军人的,前款规定的缴存余额的倍数放宽至20倍。

新政二:租房每年可提一次公积金,每人每年最高9000元

实施时间:本月22日起

办理条件:

职工租赁住房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1、职工在本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包括江阴、宜兴)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3、职工及配偶未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且名下无还贷记录。

办理流程:

(一)租住公共租赁住房

职工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协议)、租金缴纳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支单及本人银行借记卡至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窗口办理。材料齐全准予提取的,即时办理并实时将提取金额划转至职工本人银行借记卡;需对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职工配偶提取公积金支付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时另需提供配偶身份证、户口簿或结婚证。

(二)租住商品住房

采用预约提取方式办理,具体申办程序如下:

1、提取预约。职工登录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入“提取预约”窗口,录入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租住地址、职工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预约租房提取办理时间及网点。

2、信息核查。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期将职工信息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核查,确认职工及配偶名下产权登记信息。职工可在8个工作日后登录中心网站进入“提取预约”窗口查询核查结果。

3、柜面提取。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未婚职工提供户口簿、已婚职工提供户口簿或结婚证)、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支单及本人银行借记卡按预约时间至预约网点办理。

材料齐全准予提取的,即时办理并实时将提取金额划转至职工本人银行借记卡;需对材料进一步核查的,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提取额度:

(一)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取额度按照实际房租支出确定。

(二)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取额度根据我市市场平均租金水平和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等因素,现确定我市职工最高租房提取额为9000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