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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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哪些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秦皇岛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秦皇岛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秦皇岛失业保险金领取发放标准

1.目前秦皇岛市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为: 一档市区(含开发区、北戴河新区),最高标准由原来的860元/月提高到930元/月,最低标准由原来的730元/月提高到800元/月,中间标准由原来的800元/月提高到870元/月

2.二档抚宁县、昌黎县、卢龙县,最高标准由原来的820元/月提高到900元/月,最低标准由原来的700元/月提高到770元/月,中间标准由原来的760元/月提高到840元/月

3.三档青龙县,最高标准由原来的750元/月提高到830元/月;最低标准由原来的640元/月提高到710元/月;中间标准由原来的'690元/月提高到770元/月。

秦皇岛失业保险金领取材料

1.用人单位填写《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

2.职工个人档案(用工备案、劳动合同、缴费核定)、《劳动手册》

3.《就业失业登记证》

4.失业人员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5.失业人员交通银行借记卡

6.近期一寸证件照片两张。

7.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