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17年内基本医保全国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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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年底,甘肃将初步实现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直接结算,群众合理异地就医需求得到满足。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相关资讯吧!

甘肃省2017年内基本医保全国联网

  甘肃省2017年内基本医保全国联网

近日从甘肃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关于全面推进甘肃卫生与健康事业发展的意见》提出,深化全民基本医保制度改革,健全全民医保工程,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和经办管理,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医保待遇调整机制,2017年年底,初步实现基本医保全国联网和异地直接结算,群众合理异地就医需求得到满足。

《意见》要求,完善筹资机制,提高筹资水平,确保基本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使群众合理异地就医需求得到满足。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提高基金绩效和管理效率。完善大病保险政策,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负担。推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和慈善救助有效衔接,建立完善一站式服务机制。大力发展各类医疗、疾病、失能收入损失和长期护理等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商业健康保险业务。

《意见》强调,加快完善药品供应保障制度建设。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逐步推行药品采购“两票制”,减少药品流通领域中间环节。推动配送企业重组,保障边远地区和临床必需药品的供应。

甘肃医保又出新政策,个人负担医疗费可以二次报销

从今年起,全省参加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城乡居民在基本医保管理部门确定的.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按现行基本医保政策常规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予以再次报销。

日前,省医改办、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卫生计生委、省民政厅、甘肃保监局联合下发《甘肃省开展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 ,旨在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制度,减轻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负担。

作为基本医疗保障制度上的拓展和延伸,依据方案,保障对象的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按现行基本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个人自负部分达到起付线5000元(符合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群及城市低保人群起付线降低至3000元)的纳入大病保险再次报销。报销基数0—1万元(含1万元)报销50%; 1—2万元(含2万元)报销55%;2—5万元(含5万元)报销60%; 5万元以上报销65%,年内报销最高5万元。

方案明确在当年第三季度和次年第一个月分两次报销门诊慢特病治疗费用。如上半年未达到报销标准,年内累计达到报销标准的,次年第一个月一并报销。起付线一年只计一次,年内累计未达到报销标准的,不得结转下一年度。

据悉,办理门诊慢特病大病保险补偿人员必须提供:城乡居民参保(合)证(城镇居民的社会保障卡,农民的金穗惠农新农合联名卡“一卡通” ) ;身份证(复印件) ,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证明由各县扶贫办提供,城市低保人员证明由各级民政部门提供;门诊诊断证明、门诊病历;基本医保门诊结算单;医疗费发票并附处方;银行卡正反面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