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津贴与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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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育津贴所需材料

生育津贴与报销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外埠职工须提供《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原件及复印件;

(2)、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足月出生后死亡,需提供婴儿死亡诊断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价及复印件;或女职工引、流产证明原价及复印件;

(5)、《生育津贴申领表》(见附件)男方和女方单位盖章。

二、生育报销所需材料

1、产前检查报销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

(2)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引(流)产证明)复印件;

(3)医学诊断证明(诊断证明书为医院出具,半张纸大小,需有孕周数)复印件;

(4)原始收据、处方、费用明细单

(备注:如果是流产的报产前检查,不需要第2项)

在外地做产检的还需要提供:当地医院开一个属于当地医保定点医院和医院级别(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原件)。

2、住院报销

(1)《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复印件;

(2)婴儿出生证明(或死亡、引(流)产证明)复印件;

(3)医学诊断证明(诊断证明书为医院出具,半张纸大小,需有孕周数)复印件;

(4)原始收据、处方、费用明细单

在外地生孩子的还需提供:当地医院开一个属于当地医保定点医院的证明;医保部出具的.就医医院级别证明(县级及县级以上医院)。

(备注:在北京生孩子的可以直接刷社保卡进行实时结算,实时结算后就无需再进行手工报销了)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报销

(1)原始收据、处分、明细单;

(2)诊断证明、复印件

(3)填写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