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户是指将某个人或某个家庭的户口上在另外一个家庭的户口上。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东莞新生儿入户需要哪些资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需提供的材料(未注明需复印件则提交原件):
1、申报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申报人居民身份证;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生小孩入户申请审批表》。
二、对应情形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㈠父母属夫妻关系: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㈡父母属离异:
1、离婚证(附离婚协议书)、法院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㈢非婚生育:
1、非婚生育说明(原件)
㈣夫妻一方与第三方生育:
无需额外材料但有以下注意点。
注:夫妻一方与第三方生育,要求入户夫妻双方同一家庭户的,须由配偶在《出生小孩入户申请审批表》中现场签名或提供公证书、律师见证书。
㈤父母是现役军人:
1、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㈥父母是在校生集体户:
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学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㈦父母一方为国外人员:
1、境外人员一方的出入境证件(护照或港澳台居民身份证)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如有以下特殊情形需要额外提供对应材料:
1、无出生证明的,需要提供由原助产单位依据原始记录出具出生证明材料、医院或专业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关
系证明或制作村(居)委干部、直系或旁系亲属和知情群众3份以上询问笔录。(原件及复印件)
2、父母一方死亡的的提供还要提供死亡注销章的`户口簿或死亡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一方被逮捕或服刑期间,另一方无法提供被逮捕或服刑一方的身份证件的提供逮捕通知书或服刑证明等文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入户集体户的的提供入户地集体户口本扉页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5、入户家庭户且申请人与户主关系为非亲属的提供,申请人须提供户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上面注明“本人已征得户主同意入户,如有虚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签字和捺指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