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第几个国际残疾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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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12月3日定为“国际残疾人日”,那么,2016年是第几个国际残疾人日呢?不妨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2016年是第几个国际残疾人日

  

1992年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2016年是第25个国际残疾人日。

1976年,为唤起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联合国大会宣布1981年为“国际残疾人年”,并确定了“全面参与和平等”的主题。1982年12月,第37届联大通过了《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宣布1983年至1992年为“联合国残疾人十年”,同时呼吁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积极开展活动,增进人们对残疾人的理解和尊重,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使他们享有参与社会的平等机会。

1992年10月12日至13日,第47届联大举行了自联合国成立以来首次关于残疾人问题的特别会议。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2月3日定为“国际残疾人日”。

  国际残疾人日的历史起源

由于生理、法律和社会方面的障碍,残疾人往往不能和正常人一样平等地享受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权利。这种现象长期以来一直未能受到社会的足够重视。1976年,为唤起社会对残疾人的关注,联合国大会宣布1981年为"国际残疾人年",并确定了"全面参与和平等"的主题。1982年12月,第37届联大通过了《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宣布1983年至1992年为"联合国残疾人十年",同时呼吁世界各国及国际组织积极开展活动,增进人们对残疾人的理解和尊重,改善残疾人的生活状况,使他们享有参与社会的平等机会。

1992年10月12日至13日,第47届联大举行了自联合国成立以来首次关于残疾人问题的特别会议。大会通过决议,将每年的12月3日定为"国际残疾人日"(InternationalDayofDisabledPersons)。

1992年10月14日,联合国第47届大会通过决议,该决议的主要内容是:

⑴ 请所有会员国和有关组织加强努力,为改善残疾人的状况采取持续而有效的措施;

⑵ 宣布其后每年12月3日为"国际残疾人日";

⑶ 敦促各国政府以及全国性、地区性和国际性组织在执行"国际残疾人日"决议中进行充分合作。

  国际残疾人日设立的`目的

持续提高政府和社会对残疾人的认识,促使各国政府将残疾人事业放在优先地位,采取更有力、更广泛的行动和措施,在"联合国残疾人十年"之后全面实施《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实现"人人共享的社会"这一目标。决议要求世界各国政府和有关组织采取更积极和广泛的行动与措施,以求实现"联合国残疾人十年"和《关于残疾人和世界行动纲领》的改善残疾人的处境,以期建立一个"人人共享的社会"。联合国的这一决议是在该届联大就残疾人问题举行两天特别会议后作出的。特别会议审议了1992年结束的"联合国残疾人十年"活动和联合国《关于残疾人的世界行动纲领》的执行情况。中国代表团特别顾问、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出席会议并发表讲话。同年12月3日,正值亚太经济社会理事会发动亚太残疾人十年会议在京召开。数百名中外残疾人和会议代表举行联欢共同欢度第一个"国际残疾人日"。

  国际残疾人日节日的意义

"国际残疾人日"的确立,说明在世界范围内,残疾人事业日益引起广泛关注,不同种族的人们都开始形成一个共识,残疾人事业是人道主义的事业,是一项崇高而又光荣的事业,是人类进步和正义的事业。庆祝国际残疾人日给人们提供了一个机会,使其改变对残疾人的态度,并消除影响残疾人充分参与到生活各个方面中来的障碍。

  附:世界残疾人日活动策划方案

12月3日是“国际残疾人日”,根据自治区、地区残联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就组织在国际残疾人日期间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此次活动由市政府残工委组织实施,市残联负责整个日常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各部门的准备情况,各有关单位共同配合做好工作。

二、活动内容

(一)12月2日开展走访慰问特困残疾人家庭活动。市党政领导重点走访慰问6户特困残疾人家庭。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要自备慰问物资由党政主要领导组织开展慰问活动。其中:恰夏乡、也门勒乡、阿布都拉乡、阿西尔乡、喀拉哈巴克乡、二工镇各慰问特困残疾人家庭3户;恰合吉、博孜达克农场、窝依加劳牧场、地区种牛场、杜别克办事处、和平办事处、新城办事处各慰问特困残疾人家庭2户。

(二)由市卫生局安排人民医院和疾病控制中心各出一个医疗咨询点。并出动宣传车一辆,具体材料(录音带、宣传布标)由市残联负责提供。

(三)市广电局安排残疾人事业宣传报道一周,宣传材料由市残联负责提供,并派记者全程报道走访慰问残疾人活动。

(四)市残联组织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布标十幅。

(五)市司法局负责安排开展法律援助维权活动,设置法律咨询点一个,并安排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残疾人法律援助服务所,在12月3日前后组织开展法律援助维权活动,向广大各族残疾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起草文书和法律援助服务,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和一些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典型案例。

(六)市教育局安排各中、小学校开展“红领巾助残”、“手拉手情系残疾人小伙伴”活动,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解决残疾学生学习、生活上的困难。通过助残活动,进一步推动和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在实践中培养少年儿童理解、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品德。

(七)市团委在12月3日当天,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助残服务队开展服务活动。

(八)召开残疾人座谈会。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要召开各种形式的残疾人座淡会,聆听残疾人心声,向残疾人宣传党的方针、政策,进一步了解残疾人、关心残疾人,与残疾人谈心,引导他们自强、自立,奉献社会。

三、设点和时间

主活动场所:新华路(地委、行署、军分区两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