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是由文件有条件地转化而来的,这里的“文件”是指广义文件,即一切由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形成的各种材料。档案和文件是同一事物在不同价值阶段的不同形态,两者具有同源性和阶段性的共性,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济南人才档案存放地电话,希望大家喜欢!
济南人才档案存放地电话:
济南市人才服务局人事代理处电话:0531-87081609
济南市人才服务局电话:0531-87081600
章丘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0531-83211471
历下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0531-88150660
高新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0531-88871811
平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0531-87879667
济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0531-84236911
商河人才中心电话:0531-82337787
市中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0531-82078362
天桥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0531-85872680
槐荫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0531-87954100
历城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电话:0531-88161167
长清区人才服务中心电话:0531-87217181
拓展:人事档案转出服务指南
一、办事项目名称
人事档案转出
二、办理机构
济南市人才服务局人事代理处
三、办事依据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人发〔1996〕1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关于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4〕9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发〔2015〕48号)、《关于简化优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75号)、《关于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57号)
四、申办条件
档案接收机构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
五、申请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调档函;
3.同意档案转出函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委托存档人员需提供);
4、退休人员提档告知书(存档人员办理退休需提供);
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
六、办事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
2、窗口审核,如有户口、社保关系、组织关系代理业务,需先办理终止代理手续,并按规定补缴所欠档案管理费;
3、符合条件的,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备注:档案由工作人员每周送机要局寄出,可在档案转出15个工作日后,到接收地查询到档情况。)
七、办理期限
随到随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