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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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南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怎么办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南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怎么办

办理条件:

(一)流动人员提出申请。

依据人社部发〔2014〕90号文和人社厅发〔2016〕75号文,流动人员包括:

1、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聘用人员。

2、辞职辞退、取消录(聘)用或被开除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与企事业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聘用)关系人员。

4、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

5、自费出国留学及其他因私出国(境)人员。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

7、自由职业或灵活就业人员;其他实行社会管理人员。

(二)桂人社办函〔2015〕40号文:

以便民、利民为首要前提,未就业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现户籍所在地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

已就业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现户籍所在地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

离职失业期间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由原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原人事档案所在地或现户籍所在地的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接收管理。

办理方式:

“一门式”现场办理、南宁市人社局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网厅、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办理;南宁智慧人社自助服务一体机

办理材料:

(一)南宁市户籍流动人员需提供:

①能够证明本人本地户口的材料(如委托代办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②档案转入申请。

(二)在南宁市就业流动人员需提供:

①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代办还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

②在南宁市工作单位参保的社保缴费记录(可由工作人员查询)或与南宁市用人单位签订的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③档案转入申请。

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经办岗、一门式1个工作日,个人网厅、“南宁智慧人社”APP、“南宁人社”微信公众号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