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中心接收档案有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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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是由文件有条件地转化而来的,这里的“文件”是指广义文件,即一切由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形成的各种材料。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人才中心接收档案有什么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才中心接收档案有什么条件

人才中心接收档案有什么条件

人事档案接收申请条件为具有本市户口(不含在杭学生集体户口)或在本市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聘用,但以下几种情况的人事档案,不属于人才市场的受理范围: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如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和事业单位在职员工;

2、办理失业登记的人员,档案由户口所在地就业管理机构管理。

人事档案需要存放在人才市场的人员,请注意:您与之签订劳动合同的就业单位,必须在人才市场有过备案。(用人单位如何备案,这个问题稍后会有详细说明。)如果用人单位在其他人才市场备案的,请将个人档案移交至备案过人才市场(官方语言叫:人事档案主管机构)即可。特别注意的`是,各区、县(市)人才市场并不受人才市场直接管辖,所以办事人员无法通过人才市场档案查询系统来查询区、县(市)人才机构有关人事档案是否到档的情况。

如何把档案放到人才市场

人事档案在自己手上,可以到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档案由其负责管理。

如果是高等院校毕业生,可以凭报到证在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就业报到手续,将人事关系托管在人才交流中心,然后建立人事档案并由其管理。如果是离职人员,需要通过原工作单位办理调档手续,以人事档案转递形式将档案转移去人才交流中心。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和原人事部联合颁布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由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

而流动人员是指:

(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

(七)其它流动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