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应用写作教材建设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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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对《应用文写作》(21世纪高职高专规划教材)①进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充分肯定其优点和成功之处,结合笔者多年教学实践,指出了其不完善或需要改进的方面,并由此对应用写作教材建设提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应用写作;教材;建议
  
  教材,是教学之本,不仅提供了某一门学科的基本理论知识和该课程的基本教学内容,而且凝聚着教育工作者长期以来的教学实践经验。教材建设是实施教学计划、达到教学目的的基础,在整体教学过程中至关重要。
  应用文是人们处理公、私事务,交流信息的重要工具。应用写作教材为人们正确使用应用文提供了理论指导和范本,对传播应用文知识、规范应用文使用、改善教学效果起着重要作用。近年来,应用写作教材建设取得了可喜成绩,众多应用写作教材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是,我们在欣喜之余,也应该清醒地看到“应用写作”作为一门正式学科被确立的时间还不长,理论研究还不够深入,教学经验也不够丰富,因此其教材建设也难免有不尽如人意之处。鉴于此,笔者结合自己多年从事应用写作教学的实践,以《应用文写作》(21世纪高职高专规划教材)为例,对目前应用写作教材一些不完备的地方进行分析,并对应用写作教材建设提出几点建议。
  应该说,此教材与以往的应用写作教材相比,有所创新和发展,优点和成功之处非常突出,比如:每个文种的教学都是由“例文点评”、“文种指要”和“写作训练”三个步骤来完成的,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讲解每一类文种的性质、格式时,都能与教材中的例文相结合进行分析,增强了教材的可信性和使用价值;练习设计合理,以写作训练为主,体现了应用写作课的教学目的;文种选择精当,有代表性,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等等。但在教材使用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完善之处。
  第一,缺乏写作理论的阐述。教材中没有系统的基础写作理论知识和应用写作理论知识的阐述,直接从具体的文种入手,讲解每个文种的性质、特点、写作方法、注意事项等。这对于只掌握一些零散的基础写作知识,对应用文写作知识知之甚少的学生来说,似乎有点摸不着头绪,且不能充分把握应用写作的特点以及每一类文体的共性,难以做到举一反三。
  第二,有些内容与有关法规不同步。如目前写作行政公文要遵循2000年8月24日修订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其中对“报告”性质的界定是“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而教材中第20页对于“报告”性质的界定还沿用了1993年11月21日修订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的说法,即“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报送材料”。又如,在讲解教材141页“经济合同”的性质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而1999年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也随之废止了,仍然依据原法律进行讲解不妥。
  第三,有些例文格式不够规范。例文是理论知识的具体化,是实现写作教学环节不可少的内容,同时也是学生仿拟和消化理解的范例。教材中有些例文的格式不够规范,对学生产生了误导。如《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发文字号要写在文头部分文件名称的正下方,落款处的发文时间要用汉字”,而第一章的大部分例文的'发文字号都放在标题的正下方,所有文件的发文时间都用阿拉伯数字书写,理论与实际不相符,容易造成教学上的混乱。
  第四,部分教学内容安排欠合理。如第一章应该添加对公务文书的概念、作用、分类、写作格式的具体介绍(个别内容仅在附录中有所说明),便于学生从总体上把握这一类文体的特点,进而学生再接触到具体文种的写作知识,理解和运用就相应比较容易。又如,“一般书信”的内容就可删除,因为学生在小学、初中阶段的语文课中对此内容已反复练习,没有必要在大学阶段的应用写作课中再介绍。还有“介绍信”、“请柬”也可删除,因为现在已使用按规定格式印制的文稿,只需在空格上填写有关的内容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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