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发展的研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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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重大疾病保险是指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达到约定的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给付保险金的健康保险产品。设立重大疾病保险的根本目的是为病情严重、花费巨大的疾病治疗提供经济支持,以解决被保险人面临的经济困境,近年来得到了较快发展。

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发展的研究论文

【关键词】重大疾病保险

一、前言

据国家卫生部2013年的数据,人一生罹患重大疾病的机会高达72. 18%,另据医学专家介绍,癌症疾病的保守治疗费用少则几万,多则超过10万元,如果希望采取更先进的治疗手段,往往要超过30万元以上,考虑CPI持续上涨的现实,今后治疗费用金额还会提升更多。

二、重大疾病保险相关概述

重大疾病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发生合同约定的疾病,,并达到约定疾病状态,或实施了约定的手术时,由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的一种健康保险产品。该类保险中的“重大疾病”通常具有灾难性、复杂性、费用高的特点。重大疾病保险设计的'原理是保障被保险人身染重病之后所需要的巨额费用:一是为被保险人支付因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治疗所花费的高额医疗费用和后续长期康复治疗费用。二是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补偿其收入损失,尽可能减少或避免被保险人家庭经济困难,以维持其家庭或企业正常运转。

三、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发展现状

2007年,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合作开展重疾定义的制定工作,对最常见的25种疾病的表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同时其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疾病中发生率最高的恶性肿瘤等6种疾病。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没有自己的疾病发生率表,重疾产品的定价和法定准备金评估主要依靠再保险公司提供的国外发生率数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重疾险的发展。2013年11月,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人身保险业重大疾病经验发生率表(2006-2010)》(以_F简称重疾表),其成功编制对于夯实行业发展基础,促进重疾产品创新具有深远影响。2013年重疾险保费收入572亿元,同比增长21.1%,占健康保险总保费的50. 9%,我国已成为全世界最大的重大疾病保险市场。

四、我国重大疾病保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人们认为有了城乡大病保险,不用再买重大疾病保险,且对重大疾病保险认识存在严重误区。城乡大病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拓展和延伸,是对基本医疗保障的有益补充,但是并不是有了城乡大病保险就不需要购买重大疾病保险。首先,城乡大病保险是对超出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且不能全部报销,但是重大疾病保险是根据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的约定,在被保险人罹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时,给予一次性的经济赔付;其次,重大疾病保险不需要先支出,只要一经确诊所患疾病符合保险合同中关于重大疾病保险的规定,就给予赔付,不需要被保险人行垫付医药费。但也要认识到一张重疾险保单并非保所有大病,重大疾病所保险种也不是越多越好

(2)代理人对投保人销售误导,合同条款解释说明不清晰。我国保险代理人素质参差不齐,不乏一些代理人为了获取佣金,对投保人含糊解释保险条款或故意忽视免责条款内容,导致投保人对保险期望值过高,理赔不成功,就对保险业加以诟病。

(3)投保人未尽如实告知义务,引发道德风险。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在订立合同时,双方当事人都应该遵守最大诚信原则。就投保人而言,应对保险标的的对保险人如实告知,否则容易引发道德风险。

五、对我国继续发展重大疾病保险的建议

(1)提高国民保险意识。在保险保障市场中,被保险人即保险消费者是市场的主体之一,每个社会成员实际上都可能成为保险保障消费者,保险消费者所具的风险保障意识、保险消费等观念和行为,都将直接表现为消费行为的理性化程度,影响将来整个社会的保险保障水平和普及程度。因此,必须十分重视国民保险意识的培育,与政策引导相结合进行宣传教育,切实有效地提高国民保险意识,使全体国民都重视自我保障,真正了解保险的职能和作用。2013年,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提出,将保险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普及保险知识,提高全民风险和保险意识,这一举措对于及早认识保险和保险意识的宣传和提高起到助力作用。

(2)加强保险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的培养。保险是否被大众接受,甚至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与保险从业人员业务水平、思想素质休戚相关,由此及彼加强保险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已是当务之急。各大保险公司首先要严格招聘制度吸收高素质人才,其次要着重培养从业人员对保险业强烈的认同感和责任感,同时,要结合市场需求,建立持续的教育培训制度,不断提高保险从业人员综合的专业技能,以专业赢得客户认同。

(3)提升产品的多样化和服务质量,为重疾险客户提供健康咨询。随着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的不断增长,人们对保险产品的丰富性和多样性有了更高的需求,同时对于保险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也在不断提高。《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建立商业保险公司与医疗、体检、护理等机构合作的机制,为参保人提供健康风险评估、健康风险干预等服务,这给重大疾病保险的发展提供了指导方向,除了为客户提供保险保障外,还提供健康体检、重疾咨询、养生计划、二次诊疗意见等服务,降低疾病发生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商业保险公司,必须对保险产品进行创新,提高保险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断丰富保险产品和服务,满足客户的个性化、多样化需求。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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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冯鹏程,重大疾病保险未来展望[N].中国保险报,2014.

[5]冯宇蕾.完善我国重大疾病商业健康保险的若干建议Ⅱ]价值工程,2015,(19).